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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两会”精神,环保国际合作必须始终坚持为环保中心工作、为我国外交大局服务,统筹国内和国际大局,拓宽思路,更新观念,提升水平,为积极探索环保新道路做出应有贡献,为我国的可持续发展争取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睦邻友好的周边环境、平等互利的合作环境、互信合作的安全环境和客观友善的舆论环境。
在新形势下,环保国际合作工作的中心任务就是通过环保国际合作促进国内环境保护工作,推进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做出贡献。
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按照“周边是首要”的方针,贯彻落实“安邻和富邻”的原则,实施“以邻为善、以邻为伴”的政策,积极应对周边环境问题,开展对话与合作,增信释疑,保持平稳安定的周边环境,继续积极完善和加强现有双边、多边环境合作机制,尽量消除和减少与周边国家在环境问题上的分歧。根据“大国是关键”的方针,有针对性地做好中俄、中日和中美等双边国际合作工作。
二是按照“多边是重要平台”的方针,积极参与多边环境进程,以“维护权益、争取利益,扩大影响”为主导,努力在国际环境规则制定中发挥建设性的作用,维护我国核心利益,为国内履约和推进环保重点工作赢得必要的发展空间和时间。将“履约”作为推进国内环保工作的重要环节,形成国际环境履约工作与国内环保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兼顾、合力推进、协同共进的局面。
三是站在全球化的视角谋划环保国际合作。利用已有的合作机制和平台,积极宣传我国的环保工作实践和进展,扩大我国在环发领域的话语权,塑造我国在国际环发舞台的良好形象,实现环保国际合作的双向交流与共享,为我国提供更广阔的外部发展空间。
四是将推进国内环保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作为环保国际合作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积极为我国污染减排、重金属污染防治、化学品管理、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土壤污染修复等重点领域工作寻求国际合作,注重引进相应的先进理念、管理思想、机制和先进清洁技术,促进国内环保重点工作深入开展。
五是结合国家“走出去”战略,推动创建中国环境援外品牌,创新援外培训方式,努力开发援外项目,推动建立援外队伍,努力开拓国际环保产业市场,推动国内环保产业和环境服务走向世界。
六是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关于要“改革创新环境保护体制机制”的有关精神,建立和完善国家级国际环境合作协调机制,尤其是建立健全国际环境公约履约机制,完善国内协调机制,积极推进建设履约中心,将国际环境合作纳入国家环保规划和相关对外合作规划,统一部署和落实。
七是加强环保国际合作队伍能力建设。有计划地培养语言好、熟练掌握国际规则并能参与国际相关谈判的专门人才,建设国际合作人才储备库。推动建立专门的国际环境战略与政策研究队伍,加强对环境合作国家的国别研究和合作国际机构的研究。加强国际环境合作技术支持队伍建设,支持对外合作中心、中日中心和东盟中心全面提升技术支持保障能力。
八是加大国际合作资金投入力度。积极争取国际社会相关环境问题专项资金以及国际双边环境合作资金,包括环境公约履约资金等。加大国内环境公约履约配套资金投入力度,增加国际环境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经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