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境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表示,《环境保护法》同样适用于农村,关键是,农村环境问题是由县一级环保部门来监管,而县环保部门人员有限,往往监管不过来。“连城市环境都难以监管到位,更何况农村呢?”
此前,浙江、湖南多地县、市环保部门负责人就曾向记者表示,人员太少,检验设施缺乏,使得他们对于一些污染往往无能为力。 “我们环保工作人员去了,企业把污水处理设施打开,人一走,就关了,企业知道环保局不可能派人天天守在那,因为根本守不过来。”
资金亦是一个难题。农村环境治理需要大笔的资金,环保部从2008年开始实施“以奖促治”政策。治理农村环境,中央财政共安排农村环保专项资金40亿元,带动地方投入80多亿元,支持了6600多个村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示范建设,2400多万农村人口直接受益。
然而,120多亿元的农村环保资金对我国整个农村污染整治工作而言,仍是杯水车薪。环保部相关负责人曾算过一笔账,目前全国约60万个行政村,按照其中三分之一,即20万个行政村迫切需要治理,每个行政村治理需100万元,中央和地方各投资50%测算,中央财政就需要投入1000亿元。
受访时,王灿发、马军等专家纷纷表示,造成今天农村环保问题最主要的原因是重视不够,没有从源头上解决。受此前先发展后治理思想的影响,往往在出现苗头的时候没有处理好,最后酿成大错。“要解决上述问题需从三个方面发力: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农民环保意识;二是构建保障机制,提高农村环境质量;三是杜绝工业污染,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尤其是工业污染,任何一个落户农村的企业,都要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去进行环境评估,邀请周边群众参与” 马军说。“对于生产与生活污染,我们应加大农村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农民对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和理解,引导他们清洁生产、文明生活。” |